志工團職掌

社團法人高雄市古嚴普濟會志工團委員會職掌

一、
幹部:本團志工督導1人,團長1人,副團長1人,及行政、活動等組,皆無給職。
二、
任期:本團委員任期每屆3(與理監事任期同)
三、
職掌內容:志工督導,召開各項會議、策劃團隊活動計畫與執行、協助志工申請各項表揚等。團長,協助發展社福工作及銜接慰訪及討論活動方針、負責團務工作運作、協助普濟會會務事項、聯繫志工幹部及工作分配。副團長,擔任協助古嚴寺護法會活動支援,如觀音法會、藏傳法會等事務,聯繫志工工作內容事項,分擔團長之工作及登記協助志工名單。
四、
各組分工:行政組協助團務文書處理及會訊出刊等文宣有關事務;活動組執行各項活動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規劃、布置、人力需求與支援及志工聯誼等工作